詳細說明
交通警告標志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,用以管理交通、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。適用于公路、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,具有法令的性質,車輛、行人都必須遵守。 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。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、禁令標志、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。公路標志的形狀、顏色、尺寸、圖案種類和設置地點均按現行的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(GB5768)的規定執行。 所有的交通警告標志應做到位置適當、準確、完整、醒目和美觀。
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,還有部分變異的十字路口,如:五路交叉路口、變形十字路口、變形五路交叉路口等。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對待。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。右側丁字路口,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。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。左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。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。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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